2024-12-03 10:42:59 浏览数:0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们2024年度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否 |
实有24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否 |
实有3人 |
5.除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干事、成员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二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是 □否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11月21日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1.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2.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3.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是在中共太阳集团tyc4633委员会和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生会领导下,共青团太阳集团tyc4633委员会具体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
第二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院党委、校学生会的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政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二)维护校纪院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院风,促使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七)立足本院的学生工作,加强与其它学院的相互交流。
第四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接受太阳集团tyc4633团委的指导,以章程为工作依据,坚持从严治会。
第五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生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为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籍,承认章程的本科学生,均为太阳集团tyc4633院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相关设备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提出改进措施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三)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九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十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为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申请并经院党委批准,报备校学生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基本条件:
(一)代表应当太阳集团tyc4633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青年学生的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青年学生的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开展具体工作。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太阳成集团tyc4633学生会备案。
第十九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当,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二十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执行主席召集,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研究提名重要人事任免须召开有主席团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主席团扩大会议,实行无记名票决制,全体应参会人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聘请学院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秘书长代表学院团委指导和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列席主席团工作会议,对学生会不称职的学生干部有罢免建议权。
第二十二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按照“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下设不超过6个工作部门,在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组织每个工作部门工作人员2至3人,一般不超过6人,不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第二十四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设置权益维护部门,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并向学生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和提案报告;
(二)领导和组织太阳集团tyc4633的学生活动;
(三)提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提名任命或罢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领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五)向学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六)管理学生会的经费和财产,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七)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六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协助建立学生会“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与校学生会与各年级、班级的工作联动。
第二十七条 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二十八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二十九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以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递交有关正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召开后,须将选举结果和大会决议报送校学生会备案。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 建立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三十三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三十四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要面向全体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第三十五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
第三十六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学院党委、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七条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做表率。
第三十八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三十九条 学院团委建立从严指导管理学生会组织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学生会组织及工作人员出现的问题,学院团委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所有。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3 |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负责日常学生会事务,监督各部门工作,负责活动策划和组织,并协调各部门,以保证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 |
2 |
秘书处 |
7 |
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负责学生会的考勤、文书和资料归档以及对学生会各部门的考评工作。负责学年总评、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 |
3 |
学术部 |
3 |
培育学习氛围,强化学风引领,组织开展"挑战杯"、"创青春"等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及各类校园学术活动。 |
4 |
体育部 |
3 |
提高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增强学生体质,丰富课余生活,组织开展各类校园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 |
5 |
文艺部 |
3 |
丰富校园艺术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各种文娱活动。 |
6 |
权益部 |
3 |
负责贫困生认定和信息维护、各类助学金的认定与发放、医疗保险的收费和信息维护、学生证注册和火车乘车优惠卡的管理、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发布、招聘与维护工作。 |
7 |
宣传部 |
3 |
配合各部门做好新闻、新媒体等宣传工作,展示学生会风采,营造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宋雨静 |
中共预备党员 |
2022级 |
12/62 |
2 |
尹腾腾 |
中共预备党员 |
2022级 |
1/31 |
3 |
崔增嘉 |
中共预备党员 |
2022级 |
17/86 |
4 |
梅梦茹 |
中共预备党员 |
2022级 |
19/82 |
5 |
李九硕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8/138 |
6 |
王梓涵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5/70 |
7 |
王梦蕊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8/71 |
8 |
史泽乾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6/25 |
9 |
胥汉巍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1/70 |
10 |
刘 淇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70 |
11 |
张崇欣 |
中共预备党员 |
2022级 |
7/32 |
12 |
牛中林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20/70 |
13 |
贾瑞玲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27/138 |
14 |
任树铭 |
共青团员 |
2022级 |
1/32 |
15 |
赵一旭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3/25 |
16 |
郭云彤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8/70 |
17 |
刘兴朝 |
共青团员 |
2022级 |
12/82 |
18 |
聂乐鑫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4/70 |
19 |
魏晓彤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5/70 |
20 |
亓臣翰林 |
共青团员 |
2022级 |
16/54 |
21 |
王梦菲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2/70 |
22 |
梁一诺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15/70 |
24 |
段 晓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24/138 |
25 |
张 涵 |
共青团员 |
2023级 |
9/138 |
最近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五、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太阳集团tyc46332024届学生会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太阳成集团tyc4633共青团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太阳集团tyc46332024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符合资格条件的同学均可报名参加。为严格遴选的政治条件、学业标准和结构要求,把好候选人的政治关、学业关、能力关、作风关、群众关,对太阳集团tyc46332024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提出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1.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含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青年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青年学生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二、产生办法
严格按照团组织推荐、党组织把关的程序,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补选结果进行公示,充分保障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1.有参加遴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递交报名材料;
2.院学生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考察征求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院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联合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公示人选;
4.公示无异议的,由院团委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选拔
5.在大会上,经酝酿讨论、差额预选后,提交大会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六、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太阳集团tyc4633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1.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由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
3.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4.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当选的候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到会代表半数。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从高到低为序,取足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由大会从剩余候选人重新选举产生。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一半。如果仍选不足,暂作缺额处理。
5.选举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其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其他人。写票时,赞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将候选人姓名右边对应“表决意见”空格内划“×”,弃权的将候选人姓名右边对应“表决意见”空格内划“△”。如果另选其他人,可在对应类别的候选人下方对应“另选姓名”空格内写上与不赞成人同一类别的另选人姓名。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6.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5名,共8名。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主席团确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7.选举结束后,由太阳集团tyc4633团委书记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8.本选举办法由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
七、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
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组织改革,落实院团委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价值感,促进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条 院级述职评议会由学院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团委书记共同参与。
第四条 述职对象为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向评议会述职。
第五条 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第二章 考评细则
第六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七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三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九条 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十条 评议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无故未参与的述职评价组织和个人,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院级学生会组织开展述职评议情况须向校学生会报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太阳集团tyc4633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院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负责同志 |
石勇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石勇 |
是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太阳成集团tyc4633校团委邮箱qdndtw@163.com反映。
编辑:石勇
责任编辑: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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